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提出,“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,健全国家执行体制”。如何理解这一改革举措?日前,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〈决定〉学习辅导百问》(以下简称《百问》)一书由党建读物出版社、学习出版社出版,《百问》对此解读称,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可以强化当事人、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,有助于解决“执行难”问题。而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的着力点,主要在民事、行政审判与执行领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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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百问》称,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,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,事关公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,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,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近年来,法院执行工作取得长足进步,但仍有一些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,被公众称为“执行难”,执行不了的法律文书被称为“法律白条”。“执行难”是长期困扰法院的突出问题,公众反映强烈、社会极为关注。
《百问》称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:“完善司法体制,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。”各地积极推进,取得阶段性成效,积累了宝贵经验。《决定》进一步明确了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的改革方向和着力重点。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,涉及刑事、民事、行政审判与执行领域。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的着力点,主要在民事、行政审判与执行领域。
“健全国家执行体制,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。”《百问》提到,司法审判的主要任务是明确权利义务,实现定纷止争,而执行工作则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,最终化解矛盾,彻底解决纠纷。执行的过程很可能出现各方矛盾冲突甚至是激烈对抗。健全国家执行体制,就是坚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,在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的基础上,对现行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进行优化完善,不断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。
此外,《百问》还提到,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可以强化当事人、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,有助于解决“执行难”问题。深化执行公开,将执行过程和程序依法予以公开,自觉接受当事人、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监督,对于防止执行不规范和执行腐败、促进解决“执行难”问题至关重要。应发挥当事人、检察机关、社会公众作用,完善执行工作社会监督制度,健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,规范监督程序,确保对执行工作全程监督。
采写:南都记者刘嫚发自北京正规的股票配资